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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药补不如食补”,食补有哪些好处?有哪些分类?

   2023-02-01 8750
导读

《黄帝内经》中早就指出:“毒药攻邪,五谷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,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益精气。”从这个记载中,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就已认为毒药是攻邪的;而无毒的食物谷、果、畜、菜等,能补精益气,在

《黄帝内经》中早就指出:“毒药攻邪,五谷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,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益精气。”


从这个记载中,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就已认为毒药是攻邪的;而无毒的食物谷、果、畜、菜等,能补精益气,在脾胃不足之证,更是这样。


前人用食补的例子很多:


在《食疗本草》、《随息居饮食谱》等书中,记载了许多具有补益作用的食物。如赵学敏在《本草拾遗》中讲的:“米油滋阴,功胜于熟地”,米油者,即是平日煮饭中的米汤。



在某些书籍中,还有许多以食物为主的补药方剂,如《十药神书》中的白风膏,方中以白鸭为主,为补土生金治疗的名方。


《寿世保元》中的阳春白雪糕,方中采取的药物,几乎全部是食物。用作补剂的食物,大都是甘味,五脏之虚,都有食补之法,而其中主要的关键,都在补脾胃。


食补的好处


脾胃虚弱之证可出现纳少腹胀、二便不调、面目浮肿、少气微言、肢体瘦弱、抗病力差,甚则百病由生。其轻则食补即可,重则治以方药。


唐代医家孙思邈说:“食能排邪而安脏腑,悦神爽志以资气血”“而药性刚烈,犹若御兵”“药势有所偏助,令人脏腑不平,易受外患”。


一日三餐的正常饮食可资助胃气的增长,气血津液的生化,从而维持人体生理健康之需求。


食补的分类


01平补类食物


平补类食物,其性味清平,不寒不热,无论常人或患者均可食用,是维持生命与健康的必需食物。如谷类、豆类、水果和蔬菜类等。


因其性能平和,或稍偏温,或稍偏凉,长期食用对人体一般无不良影响,阴虚、阳虚、气虚、血虚的患者均可食用。


02温补类食物


温补类食物,其性味温热,具有补助人体的阳气,用以调治阳虚证的食物。如牛、羊肉类,红糖等。


适用于畏寒肢冷、腰膝酸软、口淡不渴、精神不振等阳虚之证。


因其温燥,易助火伤阴,故阴虚之体不宜多食,多则内热益盛,出现咽干口燥、眼肿出血、便秘尿赤等症。



03清补类食物


清补类食物,其性味凉润,具有滋阴养液、生津润燥之功,用以调治阴虚火旺证的食物。如生梨、生藕、百合、甲鱼等,多用于热性病后期及若干慢性病。


适用于干咳少痰、头晕目花、五心烦热、潮热盗汗等阴虚之证。


因其滋腻,易助温留邪,故阳虚之体不宜多食,多则湿邪留滞而出现腹胀便溏、痰多流涎、少气懒言诸症。


04温散类食物


温散类食物,其性味辛热,指具有温里散寒,健运脾胃,祛除湿邪类的食物。如辣椒、胡椒、生姜、大蒜等,多用于居住与工作在寒冷潮湿环境中的人们。


适用于由寒湿之邪所致的胃脘冷痛、口吐清涎、肢体疼痛、麻木不仁等症。


此类一般不作为营养性食品,而常用作调味品或克服某些食物的寒性。


阴虚火旺之体不宜食用,正常人亦不宜常食或多食。但某些地区(如四川)的人们习惯于常食辛辣之物,则另当别论。



对于大病、重病或疾病晚期患者,其元气大耗,胃气受损,纳食较差,除进行综合治疗之外,食补尤显重要(特殊禁忌除外,如急腹症禁饮食,糖尿病慎用甜食等),可予以清淡可口、易于消化之物,如小米粥、薏米粥、莲心汤、瘦肉末、鸡蛋等。


切忌肥甘厚腻、生冷粗硬之食,因其壅塞肠胃,损伤胃气。所谓“纳谷者生,绝谷者亡”“有胃气则生,无胃气则死”。


综上所述,食补既为养身之道,又为医病之则。其理符合中医“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,虚则补之,实则泻之”的辨证论治原则。


 
(文/小编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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