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七十八条对保健品进行了明确的定义,保健品是一种具有特色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。在这条法例中,还对保健品进行了3点规定,第一,保健品要有适宜的人群;第二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;第三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。

可以这么说,保健品是一种介于药物和营养品之间的产品。
目前卫生部对口服保健品只批准了22种功能,包括免疫调节、调节血压、调节血脂、延缓衰老、改善骨质疏松、改善肠胃功能、改善睡眠、改善营养性贫血等。
总之大家记住,保健品不是药品,不是普通食物,而是介于两者之间,服用是有讲究的,不可盲目服用,不然可能伤及身体。






